品质保证负责人
化妆品制造销售商在化妆品的品质管理业务中,需要任命品质保证负责人。
品质保证负责人可以根据GQP省令第17条的规定,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担任。
➀具有能够适当且顺利执行品质管理业务的能力。
虽然不要求特定的资格或工作经验,但品质管理业务负有化妆品在市场上流通的重要责任。
此外,作为日常运营的一部分,这个职位的工作量也相当大。
因此在公司内,需要选择合适的人选。
②不属于医药品等或医疗器械销售部门,并且不影响品质管理业务适当且顺利执行的人。
医薬品等指的是医药品、医药外部品、化妆品以及再生医疗等产品。
属于销售部门等的人员不能被选任为品质保证负责人。
品質保証責任者的业务
品質保証責任者的职责包括:
- 管理产品的市场出货
- 确保正规的制造管理和品质管理
- 处理与品质等相关的信息以及品质不良等情况
- 实施产品回收处理
- 管理文件和记录
品質保証責任者可以兼任总括製造販売責任者和安全管理責任者的职责。
在同一地点工作的总括製造販売責任者、品質保証責任者和安全管理責任者,在不影响各自工作的前提下,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兼任三职。
我们公司为新进入化妆品行业的企业、现有的营销代理商、制造商和分销商提供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法的办理程序手续的支持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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