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化妆品的定义
日本法律对“化妆品”的定义如下:
通过涂抹、喷雾或类似方法在人体上使用,以达到清洁、美化、增加魅力、改变容貌或保持皮肤头发健康作用的、对人体作用温和的物质。(不包括药品和准药品。)
“为了清洁身体或使身体看起来美丽而涂在身体上”的物品包括许多身边的日常用品,如化妆水、乳液、保湿霜、粉底、口红、肥皂和指甲油等,都属于“化妆品” 的范畴。
根据药事法的定义,“化妆品”仅限于“对人体作用温和的物质”。
药事法根据这一定义对化妆产品中包含的成分以及宣传的效果和功效有严格的限制。
除了“化妆品”之外,《药事法》还定义了“药品”和“准药品”
■以治疗等为目的的“医药品”
例)药店出售的感冒药、药膏、眼药水口服液等。
■以预防(杀菌、消毒等)为目的的“准药品”
例)药用化妆品、美白霜、预防牙周病的牙膏粉等。
化妆品、准药品、药品的使用目的各不相同,但对人体作用影响的强弱按照化妆品<准药品<药品的顺序依次增加。
根据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准药品或药品的类别,产品中可以包含的成分、成分的含量以及效果和功效都会有所不同。
来自海外的化妆品因为药品法规因国家/地区而异需特殊注意。
例如,在海外的化妆品中允许被使用的成分,在日本被禁止,或者在海外可以被承认的效果和功效在日本不被承认的情况有很多。
我们公司为新进入化妆品行业的企业、现有的营销代理商、制造商和分销商提供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法的办理程序手续的支持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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